市民程小姐于4月6日在淮阴区红星美凯龙购买了两套卫生洁具。由于家居装修格局的变化,她现在想退一套。商家不同意,要求消费者购买一套隔断,或赔偿40%的违约金。程小姐不同意。如果东西不合适,就退。你为什么要换隔断?此外,合同中明确规定了20%的违约金。你怎么能赔偿40%?但商家认为这不是产品质量问题。程小姐退货给自己带来了损失,应该支付赔偿金。程小姐立即向淮阴区消费者协会开发区分会投诉,要求退还一套卫生洁具,其余商品按需购买;或退还两套卫生洁具,并按合同约定支付20%的违约金。
工商部门维权
淮阴区消费者协会开发区分会工作人员指出,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第十条规定,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。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,有权获得质量保证、价格合理、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,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。程小姐因装修变更要求退货时,经营者强制要求更换隔断或支付40%违约金,构成强制交易,侵犯了消费者公平交易的权利。
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,经营者与消费者达成协议的,应当按照协议履行义务,但双方的协议不得违反法律、法规的规定。由于消费者改变了装饰模式,消费者首先违约,合同约定的违约赔偿比例为20%。经营者要求其更换一套分区或按40%的比例进行赔偿,这显然违反了合同。
经调解,商户同意全额退款。
案例评析
淮阴区消费者协会开发区分会工作人员强调,消费者在日常消费过程中,如果不允许(事后可能退货),最好提前与经营者讨论,并就双方讨论的结果签署书面协议,作为未来权利保护的凭证。此外,商家和消费者之间有协议,不得随意更改协议,商家不得在原协议中强加一些条款,侵犯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。
来源:淮安新闻网
上一篇:专卖店卖其它品牌商品,算不算欺诈?
下一篇:东莞检验检疫局响应市政府加大帮扶出口企业