据田女士介绍,今年7月3日,她与一家贸易中心签订协议:7月5日至8月4日完成房屋装修,造价1万元。但装修方只有7月5日至14日,7月19日至20日,两名工人来到这12天,没有人在其他时间工作。
贸易中心负责人袁先生说,双方在装修过程中因材料问题而搁浅了项目。8月6日,两名工人被派去继续装修,预计将在20天内完成。田女士的家人住在装修过的房间里,生活受到影响是正常的。据了解,昨天两名工人把墙刷成了白色。
北京中通律师事务所顾新华律师表示:装修协议对双方都有约束力,装修公司未按协议施工,业主未及时完成,属于违约行为。业主有权终止装修协议,因为装修方违约,影响业主的正常生活,也应承担相应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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